县人大代表苏志铭:
自北岭新区逐步建成以来,区内芳华路、川北路等路段经常出现周边的驾校训练车在此训练,新区学校、部门、小区人员的出行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训练车辆的监管,禁止驾校教练车在北岭新区相关路段进行训练。
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于3月8日回复:
为进一步规范教练车行车秩序,加强教练车和教练员队伍管理,消除教练车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县公安局结合辖区驾校多、教练路段集中等特点,将采取摸排线路、专项查处、通报抄告等行动,多举措强化教练车管理。
逐一审查教练车训练路线。县公安局将对全县教练车行驶路线、时间进行全面审查,将三百余辆教练车的训练路线外移至城郊区域,对外移行驶路线进行逐一实地勘察,确认无重大安全隐患、无道路堵点、道路状况良好适宜机动车驾驶学习后,以书面形式告知五家驾校,指定教练车训练线路及时间,同时抄送县蓝天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联合相关部门规范教练车的管理。
严格查纠教练车违法行为。针对部分教练车无视交通安全,不按规定的线路上路教练,甚至在非指定时间驶入进行教学,因此增加交通事故隐患的情况,县公安局将采取流动巡逻与定点查堵相结合的方法,在辖区建设路、妇幼保健院东侧道路等原指定道路,设立固定检查点,严查教练车在非规定路线练车的违法行为,特别加强高峰期间对教练车上路问题的查控。在芳华路、川北路、中盛路等教练路线,安排警车流动巡逻,发现教练车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对教练车的查处重点是:违反规定的时间、路线上路,学员驾车不系安全带,教练车乱停乱放等。针对部分教练车避开正常勤务时间上路教学的情况,大队重点加强了双休日的巡查力度,减少对教练车管理的失控面。
落实抄报制度消除隐患。对于查纠的教练车违法行为,该局坚持处罚与整改相结合,在按规定实施处罚的同时,实行违法行为抄告,与驾校协作管理,对教练车不按指定路线、时间教练等交通违法行为实行及时通报,要求驾校限期整改,对教练做出相应处理,加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教育。同步抄告县蓝天办、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加强督导,使辖区教练车行驶秩序得到良好的规范。
(王超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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