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攻坚年。扫黑除恶,净化城市空间,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了解扫黑除恶的相关知识,能帮助我们练就“火眼金睛”,有效规避危险和伤害。以下的扫黑除恶知识小问答,一起来学习一下。
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式启动时间?
中央政法委于2018年1月23日组织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
1.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2.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
3.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通过3年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
3.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4.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
5.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3个阶段主要任务是什么?
2018年: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2019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遁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
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个结合”是指什么?
1.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
2.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
3.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七、中央关于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
八、扫黑除恶重点打击的十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九、扫黑除恶中的“黑”“恶”指的是什么?
“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组织;
“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
十、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是什么?
1.组织特征。较稳定、人数多、有明确的组织者。
2.经济特征。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有经济实力。
3.行为特征。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为非作恶。
4.危害性特征。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十一、“恶势力”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
1.一般为3人以上(相对固定);
2.经常纠集在一起;
3.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
4.多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5.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十二、“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
1.有3名以上较为固定的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
2.经常纠集在一起;
3.共同故意实施3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等。
十三、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所谓黑恶势力“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将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政务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或者个人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名义捏造事实,对办案人员进行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也要受到法律处罚。
十四、扫黑除恶与打黑除恶有什么区别?
“扫黑除恶”、“打黑除恶”一字之差,意味着在广度、深度、力度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彰显了党中央除恶务尽,坚决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强决心和信心。 “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恶黑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
十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案三查”指什么?
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十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两个一律”指什么?
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十七、当前涉黑涉恶问题出现的新动向是什么?
1.向政治领域渗透,企图操控、把持基层政权;
2.向新行业、新领域扩张,追求非法利益最大化;
3.向隐蔽化转型,逃避打击能力增强。
十八、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点查处的3类问题指的是什么?
1.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2.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3.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
十九、候选人联审机制是什么意思?
在村“两委”换届中,组织部门协调政法、纪检、信访等8个部门组成联合审查组,对候选人进行资格把关,把黑恶势力挡在门外。
二十、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是什么?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
二十一、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的恶势力7类典型案件和11类常见伴生行为(案件)是什么?
7类典型案件: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
11类常见伴生行为(案件):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聚众“打砸抢”。
二十二、涉黑涉恶举报方式有哪些?
金华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
金华市扫黑办:0579-82495227
金华市公安局:110、0579-82512110
金华市检察院:0579-82537082
金华市法院:0579-82688725
武义县110、0579-87677620,地址:武义县政法委408室扫黑办。
(王国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