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朱钰 通讯员 杨晋
农村集体资金是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为保障村级资金安全,促进村级财务阳光透明,强化对村级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督,实现村级财务管理全程留痕可追溯,我县在全县范围内推广村级资金非现金结算。
痕迹化管理实现可追溯
4月4日,白姆乡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里,工作人员正在对3月份八百村保洁员邹海强工资的报账票据进行认真审核,经过审核确认相关手续齐全后进行银行卡转账支付,当天下午,邹海强银行卡里就收到了这笔工资。整个过程中乡镇财务代理会计、村财务报账员、收款人都接触不到现金,确保村级结算资金封闭运行,而银行卡转账记录则清楚记录下最终资金的去向。
村级资金非现金结算规定村级所有资金付款,必须凭合法、合规的票据按程序审批,由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后转账支付,使每笔开支都可以追溯查询。“3月26日,八百村还支出了一笔垃圾清运电动车修理费,一共是63元。”从账单上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每一笔资金的去向,不论资金大小,而每一笔都与银行卡转账记录一一相对应。“所有的发票经过乡代管服务中心审核报销,该发的一分不少,该报的一分不多。”白姆乡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主任程琛说,“以前村里是有备用金的,他们可以用备用金进行现金支付,现金支付虽然也能取得有效票据,但是整个资金来去的过程我们掌握不了,而通过非现金结算,一笔一笔都有迹可循。”
村级资金非现金结算创新了村级资金管理结算方式,从源头上规范村级财务管理。资金进进出出,账务清清楚楚,让乡镇政府对村集体财务监管更加透明,通过村级资金非现金结算,村级集体资金存取实现了全面留痕监管。
三个“全覆盖”确保“双安全”
2018年底我县开展行政村规模调整。在全面完成行政村规模调整的基础上,我县开始全面推行村级资金非现金结算工作,目前各乡镇街道、度假区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基本实现村级资金非现金结算,并实现三个“全覆盖”:对象全覆盖,全县集体经济组织,包括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和撤村并居的股份经济合作社全面实施;项目全覆盖,包括干部报酬发放、办公经费报支、工程项目资金支付、农户各项补贴补偿款发放及用工补贴、村级公务支出等所有项目;不论金额多少,均采取转账结算方式,实现所有资金全覆盖。
同时,在推行过程中严格执行村级收支两条线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在银行开设村级账户,实行一村一账户,并取消村级领用备用金,实行实报实销。村集体取得的所有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资产资源发包或出租收入、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往来资金等,由交款人或村报账员全额缴款至村集体银行账户,资金实行先交后用,不得截留不交或以收坐支。村级所有资金付款,凭合法、合规的原始凭证及相关附件按正常程序审批,由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后转账支付至相关单位或个人。资金结算转账原则上实行“谁收款、转账结算给谁”,对于极少数小额多人的支出,经审核同意后,按“谁经办、转账结算给谁”的办法,转账到经办人员的银行专用卡后支付。
防止“微腐败”净化“微生态”
在推行村级资金非现金结算的过程中,改革举措带来的好处十分明显。“最大的好处是账目明白,杜绝了差错、纠纷,消除了村级集体资金的不安全隐患。”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说。
长期以来,现金结算是村级资金结算的主要支付方式,但现金结算存在不少弊端:资金发放不及时、不到位,还易出现虚假列支、坐收坐支、个人截留占用发放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以前农村财务现金结算且不签字的现象普遍,导致现金支付事后监管困难,一旦发生纠纷往往没有对证,也因此引发了不少矛盾。白洋街道某村,原报账员领取3000元支付村里的一个工程项目的中介审计费用,几个月后,该中介向村干部反映没有收到该笔款项,但报账员表示已经支付费用,由于是通过现金支付,查不到银行支付凭证,又没有收款人的签字,双方各执一词说不清楚,也难以查清,而现在,到银行一查便可清楚明白。
非现金结算,减少了村级资金结算的中间环节,进一步强化了事后监管,有效杜绝了村干部随意付款和坐收坐支、个人截留占用发放资金甚至贪污等违规违法行为,促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也极大地保护了农村干部的安全,避免其被误解。这样的村级财务“阳光”管理,对防止基层的“微腐败”,增强群众的获得感,作用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