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意见》对我县旅行社行业有哪些政策扶持?
1.《政策意见》中提出“对新进入全国百强、省百强的旅行社,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对新评定为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的旅行社,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全国百强旅行社是指国家旅游局以年度为单位依据《统计法》、《旅行社条例》和《旅游统计调查制度》,对全国旅行社开展统计调查,并依据统计调查结果,对全国旅行社进行经济指标和综合指标考核,并经所在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之后,排出全国百强旅行社,并在国家旅游局官网等媒体进行公布的旅行社。
省百强旅行社是浙江省旅游局以年度为单位依据《统计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旅游统计调查制度》和《旅行社统计调查办法》,在地方旅游部门初审的基础上对全省旅行社进行经济指标和综合指标考核,排出全省百强旅行社,并在浙江省旅游局官网等媒体进行公布的旅行社。
新评定的三星级、四星级旅行社是指按照《浙江省旅行社品质等级划分与评定》进行评定。三星级由市星级评定机构评定并报省星级评定机构备案后,领取相应的星级标牌和证书,四星级由省星级评定机构评审通过,由省旅游局直接颁发相应的星级标牌和证书。
2.《政策意见》指出“县内外旅游企业组织游客入住县旅游主管部门认定的旅游饭店、农家乐、精品民宿等住宿接待单位,游览2个购票景区(点)以上,县内旅游企业全年达到4000人夜以上的给予14元/人夜奖励,5001人以上的给予16元/人夜奖励,10001人以上的给予20元/人夜奖励;在第二夜以上的额外再奖励4元/人夜。对境外游客达到10人(含)以上成团的给予25元/人夜的奖励。经工商部门注册设立的旅游商务网站、会务服务公司年组织销售武义旅游饭店客房5000间(含)以上的,奖励5元/间。
目前,经县旅委核准的旅游政策奖励兑现接待单位共27家,为13家旅游饭店,6家精品民宿与8个乡村旅游特色村。名单如下(见右表):
企业在奖励申报过程中需注意以下几点:
1.企业需提供团队(10人以上)汇总清单,对方组团旅行社的确认单传真复印件(须盖有组团社与地接社公章)和住宿及景区有效地税发票复印件(一团一开)。在营改增之后,6月1日之后的团队核奖材料中,接待单位提供的发票中,需注明团队的入住日期、离店日期、团队人数、房间数及消费总额。
2.境外团在提供第一款所作要求的材料以外还须提供全团游客的护照复印件和团队出入境清单。
3.旅游商务网站、会务服务公司须提供售房记录详细清单。
二、《政策意见》对我县饭店行业有哪些政策扶持?
1.新评定为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的饭店,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0万元和1000万元的奖励;由五星升为白金五星的,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
饭店星级评定是有效提升饭店整体建设水平,提升服务品质的手段。2010年国家旅游局对旅游饭店星级评定进行重新设定以后,主要从饭店整体建设必备项目、设施设备、饭店运营质量等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为鼓励县内有条件的饭店参加星级评定,提升我县饭店的星级评定率,经相应的星级评定委员会验收通过以后,凭单位营业执照、特种经营许可证、消防验收合格证、税务登记证、星级评定核准通知和星级标牌照片等申请相应的奖励。
2.新评定为省级以上“绿色饭店”的,一次性奖励15万元;新评定为“浙江省特色文化主题饭店”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1)为积极引导我县旅游饭店业创建特色文化主题酒店,有效消防饭店行业同质化竞争等不合理现象,鼓励县内饭店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可利用资源优势,注重追求酒店个性特色和对文化底蕴的利用。
(2)为全面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酒店,在饭店全面推行环保健康安全理念,坚持绿色管理,倡导绿色消费,保护生态和合理利用资源,为顾客提供符合环保、健康、卫生的住宿和餐饮场所。鼓励县内饭店积极参加绿色饭店创建,并给予相应的补助。
三、《政策意见》对县内酒店引进著名酒店管理公司的奖励是如何规定的?
对引进全球酒店集团100强(酒店也权威杂志《HOTELS》公布的年度排名为准)与中国饭店业最具规模的30家饭店管理公司(集团)(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公布的年度排名为准)且管理期满3年以上的四星级(含)以上酒店,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引进的全球100强和国内30强酒店管理公司,必须与县内酒店合作连续期满三年,中途间断或者变更合作单位,合作时间重新计算。县内酒店引进著名酒店管理公司必须签订详细的合作合同,明确双方的实际权利和义务。在合作过程中管理公司必须从人力资源派遣、管理技术引进、教育培训渗透、本土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县内酒店支持。
四、《政策意见》对县内旅游企业经营扶持具体有哪些内容?
随着我县旅游产业规模的迅速增长和旅游消费结构的不断变化,为鼓励旅游企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旅游企业自主经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旅游产业经济的纵深发展,《政策意见》对旅游企业的经营增长扶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旅游饭店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分别达到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且当年税收达到110万元、180万元、350万元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2万元、20万元、40万元奖励;
2.旅游景区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且当年税收同事达到60万元、150万元、300万元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20万元、40万元奖励;
3.旅行社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500万元、2000万元、2500万元且当年税收达到15万元、20万元、25万元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万元、3万元、4万元的奖励。”
旅游企业申报年度经营增长奖励的必须提供正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经财政部门核实以后予以发放奖励。
五、《政策意见》对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的扶持主要有哪些内容?
为不断加强我县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引进和培育专业人才,《政策意见》对旅游人才队伍建设作了如下规定:
1.凡在武义旅游企业工作满3年,现担任3A级景区、三星级饭店总经理,4A和5A级景区、四星和五星级饭店副总经理以上职务,并取得旅游行业相应岗位职业资格证书的外地高级管理人才(经旅游主管部门认定),给予10000元/年政府津贴;其子女入学不受《武义县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第五、六条款的限制,可按照父母工作或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享受本县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了调整,一是对旅游人才的奖励方向实行了改变,从奖励用工单位转高级管理人才本人转变,鼓励高级管理人才安心本职岗位,建功立业。二是打破了对外地高级管理人才子女入学、入托的限制性规定,按照教育部门生源配额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在义务教育阶段按照就近入学入托的原则进入公办学校学习。
2.在武义旅游企业工作满3年,并取得相应的岗位技师以上资格证书的人才,除享受其他优惠政策以外,另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奖励。
和上一期政策比较主要实现了以下两个方面的转变。一是对就读学校的改变,上一期政策只对就读武义县职业技术学校的毕业生并在旅游企业满3年从业人员进行奖励,本期企业从业人员毕业学校不受限制。二是本期政策明确规定了从业人员在取得相应岗位的技师资格证书以后方可享受奖励。
3.经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考核授权的县内旅游业务培训机构,并从事培训业务一年以上且年培训人数达1500人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旅游企业员工培训列入县农村剩余劳动力培训计划生育
对政策意见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一是旅游业务培训机构的认定必须经过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义县旅游委员会考核认定,并有相应的授权资格。二是旅游业务培训机构培训的人数必须达到1500人,并经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旅游委员会考核认定。
旅游饭店
1浙江骏达联酒店有限公司
2浙江明招温泉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3浙江唐风温泉度假村股份有限公司
4武义开禧廊桥酒店有限公司
5武义天逸皇冠大饭店
6武义壶山假日酒店
7浙江武义两岸行酒店有限公司
8武义印象熟溪酒店有限公司
9武义宏马时代广场酒店
10武义红楼大酒店
11武义天元假日酒店
12浙江牛头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13武义开源大酒店
精品民宿
14山外山休闲山庄
15阳春山居
16一水间
17古梅庄
18青枫谷山庄
19麻糍洞庄园
乡村旅游特色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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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金岩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