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余德瑞
武义新闻网讯 4月19日,县总工会召开职工互助保障会一届五次理事会暨医疗互助保障工作推进会。会议选举替补了理事、监事,通过了《武义县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实施办法》,对第四期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近年来,县总工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当作惠及广大职工的一项民生工程,强化服务意识,狠抓责任落实,去年全县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参保人达23415人,完成市总工会任务数的105.9%,共报销731人次,给付互助金59.04万元。通过几年来的实践,职工医疗互助“保护伞”越撑越稳,为广大职工筑起了一道化解风险、减少忧患、自我保护的防线,保障更有力,办理更便捷,有效缓解了患病职工的经济负担,受到广大职工的欢迎和认可。
第四期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对象是:全县的国家机关、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已建立工会的单位中已参加武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武义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符合国家法定就业年龄)。参保标准是:互助保障金交费标准为每人50元(基本项目交费标准为每人每期49元,特定项目交费标准为每人每期1元),保障期限为一年,即2018年7月1日零时起至2019年6月30日24时止。到期另办续保手续。总体目标和要求是: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100%参保续保,做到应保尽保。开发区总工会、乡镇街道工会督促原已参保的非公企业应完成100%续保,在此基础上应保证新参保人员增加3%-5%。2018年6月15日之前,各单位需完成续保、参保工作,并保证互助金及时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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