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新闻网讯(通讯员 吴法)近日,县司法局作出决定,给予舍己救人的社区矫正对象陈某200元钱的奖励。 8月14日下午2时,社区矫正对象陈某在家中看店时,听到不远处传来“救命”声。他马上跑出店门寻找声音的来源,结果发现不远处水塘里有一个小孩在水中挣扎,情况十分紧急。陈某顾不得脱衣服,马上跳进三米多深的水塘里去救小孩。经过十分钟的寻找,陈某终于将本村村民倪某儿子倪玉轩(5岁)从水塘里救上来。而陈某在跳水时,脚被石头划破,鲜血直流。 陈某在社区矫正期间,能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能积极参加社区矫正机构组织的集中学习、公益劳动。在担任村巡逻队长期间,他工作认真负责,曾抓获两名小偷,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受到了干部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