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文
经常有爆竹声传来,冷不丁在半夜把人吓醒,这是许多市民无奈忍受的“一人放炮,千人莫睡”的现实。县政府规定,从2月12日(正月十八)起重新恢复“双禁”,禁止在“双禁”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既然恢复“双禁”了,烟花爆竹为何屡禁不止?我认为关键的问题在于一是管理,二是市民的文明意识。
从管理的角度看,每个社会,如果管理的力度不够,很少有人会自觉去执行法律法规的。记得“双禁”刚出台时,有人违反了规定,还被处理过,这个威慑力很大,几年来,很少有人敢触犯红线,乱放烟花爆竹。可近年来,这种规定在市民心目中的地位已变得不重要了,也敢于肆意践踏了。因此, 规定既立,对违反“双禁”的行为,处罚、执行、监管等就必须到位,决不能松懈。
“双禁”执行难度大,另外一个原因在于市民的文明意识问题。政府尊重传承已久的民间习俗,春节期间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平时实行“双禁”,也是顺应民意的举措。因为燃放烟花爆竹会制造大量的垃圾,并且易引发火灾、人身伤亡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它既不符合现代文明的法则,也不利于社会文明的建设。现在许多市民在喜事庆典,诸如婚嫁、建房、开业等,也要燃放爆竹以示庆贺,甚至半夜三更还放个不停。我们要意识到,如果燃放烟花爆竹构成了对他人利益的损害,那么给人带来的已经不是喜悦,也违背了喜事庆典的初衷。小小的烟
花爆竹能折射出一座城市、一个市民的文明程度,烟花爆竹不能“想放就放”,请自觉遵守“双禁”规定。
崇尚文明,我们需要移风易俗,让烟花爆竹走开,用更文明的表达方式来烘托喜事庆典的气氛。相信要不了多久,燃放烟花爆竹会成为一种人们自觉放弃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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