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公室出台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若干意见
武义新闻网讯(记者 朱晓洁 通讯员 潘昌荣)7月23日,县政府办公室出台武政办[2009]5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武义县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对户外广告管理进行了规范,在城区规划红线范围内由县城管部门实施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审批,由建设部门参与户外广告设施质量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对户外广告内容的审查。
今后的户外广告管理将在五个方面进行完善和加强:一是制定《武义县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设置总体规划》(2009-2020年),以及武阳路、温泉路、壶山街、解放街、上松线城区段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设置详细规划,为实施有效整治,实现规范管理,提升广告品位,提供规划依据。二是建立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城管委办会同建设、交通、工商、安监、公安、气象等部门,以及城区三个街道、履坦镇,对户外广告设置的具体规划和实施进行论证。三是户外广告设施(阵地)的经营权一律以有偿方式取得,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出让。经营权出让的收入全额上缴县财政;组织出让户外广告设施(阵地)的成本(包括组织拍卖活动的正常支出以及返回给场地、设施、建筑物所有者的占用费、广告设施修建费用)经财政审核后予以返还。四是由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武义县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设置总体规划》和5条主要道路广告、招牌的详细规划。五是延续多年的跨街横幅广告从今年7月起取消,有关公共信息的发布,如“两会”、“温泉节”等,可在一定数量的大型公共广告区域(巨幅广告、可移动大展板)或经许可的直幅广告等形式进行。
《关于进一步完善武义县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的出台,对我县户外广告的完善和管理是一个新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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