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局长朱济岳
武义是一个“八山半水分半田”的山区县。解放前夕,全县仅有森林130.32万亩,森林覆盖率仅为48.57%。建国后,通过积极贯彻“大力造林、普遍护林、采造结合、永续利用”的林业建设方针,实行“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的林业“三定”政策,进一步稳定和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开展以“三年消灭荒山、八年绿化武义”为主的绿化造林以及林业产业建设,我县林业生态、产业两大体系得到了共同发展。林业经营管理理念发生根本转变:林业生态建设摆入首要位置,兴林富民、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等生态文明建设理念逐渐加强,全县林业事业迅速发展。
实施生态优先战略,永葆武义青山绿水
县林业部门把森林生态安全作为林业建设的重中之重,大力开展绿化造林,积极实施“生态立县”战略,绿化造林从木材生产、山地造林为主逐渐向绿化武义、生态建设、全社会造林转变。建成多林种、多树种、多层次、结构合理、功能齐全,生态、社会效益长期稳定的森林生态体系。实施建设生态公益林地籍信息管理系统,全县几十万户山区林农首次享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60年来,全县共完成造林38.41万亩,实施林业生态工程建设10余万亩,完成城区公园街道、主要通道及农田林网绿化美化,创建省、市、县绿化示范村47个,2004年起已向全县林农累计发放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352.67万元,全县区划界定省级以上重点公益林44.62万亩。
牛头山国家森林公园、壶山省级森林公园以及“郭洞次生林自然保护小区”等九个自然保护小区实施规划建设,不但实现了林业一、二、三产业的共同发展,还填补了我县林业三产零的空白,更实现了森林社会、生态、经济三大效益的共赢。
林业产业蓬勃发展,初步实现林兴民富
县林业部门积极开展林业产业体系建设、兴林富民示范工程建设,努力实施责任林技推广制度。确立以毛竹产业为主导,板栗、油茶、花卉苗木等特色产业为补充的林业产业建设策略,致力推进兴林富民建设,形成了乡乡有特色、村村有重点、四季促增收的兴林富民建设格局。到目前,全县已建设毛竹笋竹两用林示范基地25920亩,万亩省级有机笋建设基地1个,千亩省级毛竹低产林改造基地1个,共改造竹林9万余亩,启动了1682亩毛竹省级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完成板栗、油茶、箬竹等低效林改造近2万亩,发展香榧、杨梅特色基地1万余亩。完成创建省级兴林富民示范村建设7个,有5户林农被评为“全国绿色小康户”。
推行依法行政,资源保护日臻完善
60年来,县林业部门积极推行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执行林业法律、法规,逐渐从改革开放前的单纯林木采伐管理发展到林木采伐、运输、加工管理、林地管理、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管理、生态公益林及森林公园与自然保护区管理等,形成法律法规、制度建设、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等多方位、多形式的资源管理模式,完善资源利用、森林消防、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保护管理、预防机制。出台《武义县林木采伐管理办法》,完成《武义县林地利用与保护规划》,完成全县生态脆弱地区及重要地带的重点生态公益林规划建设以及牛头山国家森林公园、壶山省级森林公园建设和“郭洞次生林自然保护小区”等九个自然保护小区规划。
林权制度改革,加快现代林业发展
我县先后于1983年、1989年、2006年完成了“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的林业“三定”政策、稳定和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以及山林延包。2008年又启动了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通过全面开展林权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健全以集体林权登记管理中心、森林资源评估机构、交易场所、林权抵押贷款窗口、林业法律咨询和林业科技服务窗口等为一体的要素市场以及林木采伐改革,进一步盘活森林资源,规范资源流转;调整规范山林经营方式,实行商品林和公益林分类经营管理;创新林业投融资体制,加大林业信贷投放、完善林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大力发展对林业的小额贷款,完善林业信贷担保方式,健全林权抵押贷款制度,为推进现代林业发展提供保障。
立足科学发展,林业努力再创新贡献
县林业部门将按照现代林业发展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奋发努力,为“实施四大战略,打造中国温泉城”再创新贡献。
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着力增强现代林业发展动力。建立健全林业要素市场,盘活森林资源,规范资源流转,实行森林采伐改革等,推进林业分类经营管理,创新林业投融资体制,促进现代林业发展。
加强重点公益林建设,着力提高森林生态效能。强化生态公益林管理机制、建设机制、补偿机制管理以及扩面工作,不断加大重点生态公益林管理和建设力度,不断提高生态公益林林分质量,充分发挥生态公益林的生态效能。
强化科技支撑,着力提升兴林富民建设水平。提高毛竹、油茶两大重点产业发展水平,建立毛竹现代示范园区和油茶产业发展项目;加快板栗、箬竹、香榧、杨梅等林业特色产业培育;推进林业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兴林富民建设。
坚持依法治林,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加强林业法制建设、依法治林、完善森林消防、有害生物防控制度措施等,增强全民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树立全社会共同保护森林生态坏境的良好风气。全面提高森林生态安全体系。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林业创业、创新水平。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完善规范各项工作制度,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及新型林技推广体系建设,优化服务环境,努力创建武义林业队伍实干为民,廉洁行政的新形象,为推进现代林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保证。
林业技术服务
六十年荣誉榜
先进集体
1955年,水头乡第一农林生产合作社被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省模范农林生产合作社”称号。
1956年,新宅农林生产合作社被浙江省人民委员会授予“省林业模范高级合作社” 称号。
1959年,新宅公社新宅大队被浙江省人民委员会授予“省林业先进集体”。
1964年,新宅公社新宅大队被林业部授予“全国林业先进单位”。
1976年,西联公社石柱源大队被浙江省革命委员会授予“省学大寨先进单位”。
1977年,西联人民公社被浙江省革命委员会授予“省林业先进单位”。
1977年,明山人民公社被浙江省革命委员会授予“省林业先进单位”。
1977年,武义县森工站被浙江省革命委员会授予“省林业先进单位”。
1979年,武义县林场科研组被浙江省革命委员会授予“省林业先进集体”。
1984年,武义县林业局被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省林业先进单位”。
1985年,新塘乡半塘村林业承包联合体被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省林业模范集体”。
1994年,县人民政府被省政府授予“股份制合作造林先进县”。
2002年,武义县森林警察大队被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授予“全国森林公安机关‘三项教育’活动先进单位”。
2006年,县人民政府被全国绿化委授予 “全国绿化先进集体”
2008年,城关林业工作站被国家林业局命名为全国林业系统“文明窗口单位”。
先进个人
1955年,明山乡叶山头村涂金地同志被省人民政府授予“省林业模范” 称号。
1956年、1959年新宅乡新宅村傅樟有分别被省人民委员会授予“省林业模范”、“省林业先进工作者” 称号。
1982年,溪里公社吴生法同志被省人民政府授予“省林业先进工作者” 称号。
1984年,武义林业局王加普同志被省人民政府授予“省林业先进工作者” 称号。
1991年,桃溪林业站余国富同志被全国绿化委员会、共青团中央、林业部授予“全国青少年绿化祖国突击手” 称号。
1996年,县木材检查站郑文成同志被林业部授予“全国木材检查先进个人”称号。
1997年,县林业局骆东林同志被全国绿化委员会、共青团中央、林业部授予“全国青少年绿化祖国突击手” 称号。
2001年,桐琴林业站何林荣同志被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林业站先进个人” 称号。
2007年,熟溪街道吴杨村林华荣、泉溪镇董源坑村赖陈庆、大田乡徐村徐国正、白姆乡麻阳村王三友及西联乡双溪口村朱红伟等五位同志被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绿色小康户”。
2007年,县林业局陈连荣同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饶王杰同志被省委评为浙江省延长山林承包期工作先进个人。
2007年,熟溪街道包宏斌同志、县林业局张跃仙同志被省绿化委员会授予“省绿化奖章”。
2008年,武义林业局张跃仙同志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绿化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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