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系列报道之二
□ 本报记者 王国梁
当你漫步在风光旖旎的公园,会发觉武义县城是一个美丽的城市,夕阳下的银湖、温泉、壶山等各大公园,到处是闲庭信步、唱歌、跳舞的人们,到处洋溢着欢乐祥和的气氛。 近年来,我县围绕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贯彻“生态立县,旅游富县”战略、打造“温泉名城,休闲胜地”, 积极开展了“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如今,我县城区通过绿地提档改造、城市亮化、河道疏浚、小流域治理等一系列工程的实施,通过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与“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通过 “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等政策的实施,在监管与保护并重下,城市景观容貌日新月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一个具有山水生态园林特色的美丽家园已经呈现在人们面前。
县城景观容貌焕然一新
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居住环境,改善县城景观容貌。三年来,我县累计投资1500万元实施城市亮化、道路综合整治、旧城改造、镇中村改造、社区“四化”建设、“三山三水”的绿化提档、拆房建绿和水环境保护等工程。到目前为止,完成了“四桥两岸一塔亮化”、“熟溪两岸夜景二期提升”、“小街小巷亮化”三个工程,完成了湖畔公园、熟溪沿岸绿化带、滨江广场、梅郎山公园、塔山公园、北岭公园等一大批公园、广场、绿地的亮化,实现了县政府提出的“主副双心,一轴双群,两片多点”的构想。
通过实施社区“四化”建设工程,对社区绿化、亮化、硬化、洁化进行建设,解决了一大批社区设施陈旧、环境建设滞后的遗留问题。结合旧城改造,拆除破旧低矮的房屋建筑,新建了百花山公园、塔山公园等一大批公园和街头绿地,提高了城市环境质量,保护了县城的风貌。在城区水环境保护方面,我县开展实施了城区防洪建设、干堤加固、河道疏浚、小流域治理等工程。在河道整治中,尽可能保留原有河道两岸的原生植物,做到生态整治。坚持“山青、水绿、城美”六字工作方针,通过建设与保护历史文物的结合,提高河道整治的效果和品味。建设完工的“三江六岸”景观带,已成为市民休闲好去处。
历史景观保护凸显特色
我县有着深厚的江南文化底蕴,丰富独特的历史文化遗存是发展旅游的重要资源。俞源村古建筑群,郭洞、岭下汤的历史建筑、历史文化、环境风貌,县城老街历史地段的传统风貌、街巷格局,都是我县最具地方特色的历史景观。我县的文物景观保护工作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原则,先后共投入资金140余万元,修缮、修复开放了俞源村香火厅、书厅楼等6处古建筑景点。投入专项资金推广镇村建筑立面、主色调、建房户型、仿古改造等标准化建设,妥善解决文物保护与城乡建设的矛盾。吸取外地保护古建筑的成功经验,邀请专家对县城老街历史地段的传统风貌、街巷格局、建筑特色的保护性修建及环境整治提出意见和建议。
目前,我县正以历史文化村镇、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保护点的保护为基础,通过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摸清文物家底及保存现状,制定与社会发展实际相适应的文物保护管理机制,加强对城乡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及文物周边历史风貌的保护。在坚持文物原址保护原则的前提下,对非文物保护单位中具有一定文物价值而又没有条件原址保护的文物建筑,采取认养和易地搬迁的方式进行保护,用于建立小型博物馆、纪念馆、文化展示、景点设置等。积极探索动员社会力量出资保护和管理文物的新模式。
在古树名木保护方面,我县共有古树名木32株,一级古树1株,二级古树5株,三级古树26株。建成区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已全部建档立卡,挂牌编号,复壮保护,落实管护责任制。长势良好的古树名木见证着我县悠久的历史。
城市建筑和谐 户外广告管理规范
随着跨街横幅的取消,我县城市视觉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今年7月23日,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武义县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对户外广告的设置范围、地点、形式、材料、设置技术规定、设置期限、使用权取得、出让以及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影响加强管理,对城区一些与街景不协调的户外广告进行清理、整顿。延续多年的跨街横幅广告也于今年7月起取消。为保证城市建筑和谐和城市景观的美观,县城管委办邀请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武义县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设置总体规划》和5条主要道路广告、招牌的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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