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新闻网讯(通讯员 徐浩)12月17日,经县公安局批准,陶某和周某因醉酒驾车分别被行政拘留。
12月13日晚上7时左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柳城中队民警正在上松线59公里地段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突然,一辆红色轿车从柳城方向疾驰而来,“砰”的一声,将民警摆在公路中间的一只警示椎桶撞飞。还没等人们反应过来,轿车就加大油门逃跑。没想到,刚开出两三百米,红色轿车又撞上了前方一辆正常行驶的摩托车,停了下来。民警迅速赶过去,远远就闻到轿车驾驶员陶某身上浓烈的酒味。但是,酒性发作的陶某却拒不做呼气酒精测试。经过近一个小时耐心教育无果的情况下,民警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在医护人员的配合下提取了陶某的血液样本。
而在事故现场,正当民警勘察完毕准备撤离时,一辆摩托车摇摇晃晃地从柳城方向驶来,绕过摆在路上的警示椎桶后,一头撞上了停在路中间的红色肇事轿车,摩托车驾驶员周某也摔倒在地。他爬起来后,说的第一句话是:“我还没喝多,清醒着呢。”民警立即要求其做酒精含量测试,结果让在场的人吓出一身冷汗:周某的血液酒精含量居然高达243mg/100ml,是醉酒标准的三倍多。
经检测,陶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也达到了240mg/100ml,刚好是醉酒标准的三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照相关规定对陶某和周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2000元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陶某还因为是国有企业员工,被依法抄告纪检监察部门。他在得知自己将被行政拘留后,说:“什么叫喝酒误事,今天才深有体会。以后无论如何也不喝酒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