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新闻网讯(记者 李滢洛)1月22日,县公安局召开“1.20案件”调查结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案件调查结果。
2010年1月20日18时许,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有一辆黑色马自达轿车停在位于秋澄公园靠近实验中学边上,车内有三人,均为男性。
接到报警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和白洋派出所立即派出侦查、技术人员赶到现场。车内三人经120医生检查已确认死亡。
县公安局立即启动疑似命案侦查机制,对此展开全面侦查。县委常委、公安局长马尚伟等局领导获悉情况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侦查工作。县委书记江跃进、副书记徐华良等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到指挥部协调指挥。金华市公安局、浙江省公安厅的刑侦专家连夜赶赴武义协助、指导侦查工作。县人民检察院也在第一时间派出侦查监督科提前介入侦查。
经调查,三名死者为曾某(男,1990年02月生,熟溪街道人)、张某(男,1990年11月生,熟溪街道人)、何某(男,1992年11月生,履坦镇人)。侦查员对死者的社会关系、生前活动等情况进行了大量的调查访问。据查,曾某等三人从1月1日开始租用车辆,到1月13日在同一租车行换租为案发车。经查询车辆行驶轨迹,发现从1月19日16时42分许开始直至1月20日5时56分,该车一直处于行驶状态,分别到过金华市区、茭道、杨家、泉溪、桐琴、县城城区等地。最后于20日5时56分停在案发地点直至被租车行经营者发现。
省公安厅、市公安局法医等专家对尸体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解剖,提取了相关人体组织送省公安厅进行检验,在三人心血、肺部均检出汽油成分,并排除常见毒物、毒品。
结合调查访问、现场勘查、尸体解剖检验,曾某、张某、何某系因在封闭车厢内吸入大量汽油成分气体中毒死亡,是一起意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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