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新闻网讯(通讯员 舒清海)3月25日,县人民法院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又拒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桐琴镇乌石头村村民朱笑群和周铁星分别给予司法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 家住桐琴镇乌石头村的郭洪振、朱笑群夫妇,已生育有二个女孩。但受多子多福的封建思想影响,他们于2007年在永康违法生育第三胎(男)。郭洪振、朱笑群夫妇违法超生后,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依法向郭洪振、朱笑群夫妇下达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决定书。 2004年3月18日,周铁星与已生育一女的孙美贞结婚。2004年10月4日夫妻俩符合法定条件生育一女,2008年12月19日在江西河塘卫生院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一女。2009年11月19日,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依法向周铁星、孙美贞夫妇下达征收5.1万元社会抚养费的决定书。 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下达处罚决定书后,当地政府多次上门分别做郭洪振和周铁星夫妇的思想工作,要求他们按规定交纳社会抚养费,但两“超生户”始终置之不理。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遂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