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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耕者有其田

——武义宣平两县土地改革运动纪实
2019年05月10日 09:35:00  武义新闻网  网友互动交流  字体:

  武义农民焚烧旧地契

  武义农民喜看土地证

  喜获土地的武义翻身农民

  □ 记者 陶鸿飞

  1950年12月25日,《浙江日报》发表了《充分发动群众,彻底摧毁地主阶级封建统治,消灭地主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一个史无前例、全省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先后分为两批,既轰轰烈烈,又有步骤、有秩序地展开了。

  武义、宣平两县,其实早在《浙江日报》发表土改宣言之前,就已经“先后分为两批,既轰轰烈烈,又有步骤、有秩序地展开了”土地改革运动。

  1990年版《武义县志·大事记》这样记载:武义县“1950年9月,土地改革在南郊乡南湖、草马湖、溪南滩三个村进行试点。至12月2日结束。”“12月7—13日,召开全县干部大会,全面部署土地改革,县委派出13个工作队,白溪、曲湖、履坦、岭下、陶宅5个乡为各区土改试点乡。15日,县土地改革委员会成立。至次年3月土改结束,6月颁发土地证。全县划出地主965户,富农758户,征收、没收土地228751亩。60%以上农民分得土地。”宣平县“1950年11月12日,土地改革运动在柳城镇开始试点。12月5日结束。其他各乡相继进行,次年3月基本完成,全县划出地主566户、富农564户。没收、征收土地56012亩,70%以上农民分得了土地。”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地改革,是一场以反封建为基本任务的伟大运动。其根本目的,是将农村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所有制,结束中国封建、半封建的社会性质。与全国各地一样,武义县、宣平县土改也是在党的领导下,经过试点,分期分批展开的。

  一

  时间:1950年冬季的一个上午,地点:宣平县华塘村陈氏宗祠,人物:华塘及周边数村村民数百人,事件:人民政府颁发土地证。

  现年82岁的退休干部涂志刚至今清晰地记得,那天天气晴朗,万里无云,虽然气温有点低,但聚集在宗祠里的人们却激情似火,热情高涨。时年13岁的涂志刚跟着妈妈,与绝大多数人一样,双手捧着托盘,托盘上插着两支点燃的蜡烛,等待着那激动人心时刻的到来。与其他人稍有区别的是,涂志刚会画画,他的托盘上,放了一张临摹的毛主席画像。

  激动人心的时刻终于到来了。涂志刚与其他人一样,按次序走上戏台,恭恭敬敬地从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手中接过土地证,再把土地证恭恭敬敬地放到托盘里,又恭恭敬敬地捧回家里去。

  耕者有其田,这是所有农民几千年的梦想啊!

  土地改革前,武义县、宣平县实行的是拥有数千年历史的封建土地制度。经调查统计,1950年,武义县有地主965户,计4273人,占总人口数的4.15%;占有土地68180亩,为土地总面积的17.33%,人均15.96亩。全县有雇农、贫农16503户,计50372人,占总人口数的48.92%;有土地53562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3.61%,人均1.06亩。1950年,宣平县有地主566户,计2728人,占总人口数的3.49%;占有土地18413亩,为土地总面积的27.75%,人均6.75亩。全县有雇农、贫农10738户,计38852人,占总人口数的49.67%;有土地7367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1.1%,人均0.19亩。此外,两县地主还掌管着占两县土地总面积35.77%的宗族田、祠堂田、庙会田、慈善田(简称公田)的绝大部分。分别占武义县、宣平县总人口数4.15%、4.9%的地主阶层,占有60%以上的土地(包括公田)。地主阶层凭借占有的土地,残酷剥削和压迫农民。而占武义县、宣平县总人口数近50%的贫农、雇农,却分别只占有13.61%、11.1%的土地。贫雇农终年辛勤劳动,受尽剥削,生活不得温饱。当时两县的主要业佃关系形式有如下几种:

  租:分定租和分租两种,定租制居多。定租制,即业佃双方订立契约,确定租额,不论年景丰歉,佃方均须如约纳租,否则业方就告状追缴。租额一般每亩为75至150公斤稻谷,占亩产量的60%以上,也有高至每亩200公斤以上的。分租制即业佃双方以租田正产物收获量实行按比例分成,一般是对半分成,或佃四业六分租。

  预租:业主提前一年或几年向佃农收租。

  贴:业主向佃户预收田租,佃户则以当年谷价将稻谷折算成金额,扣除息金后,提前一年交租。

  典:土地所有者将土地限期典当给他人,立下契约,到期原价收回。无钱收回者则土地归他人所有。一般是贫困户将土地典给地主,也有破落地主将土地典给经济稍富裕的佃农的。

  顶:佃户经业主同意,将租田出顶他人,出顶租额高于原租额,顶人须分别向业主和出顶者交租。

  压板金:佃农在租田前,先将一定数额的钱粮作为压板金预交给地主再立契约,待如期交足租后收回。

  伴随着封建地租剥削而来的还有高利贷剥削。其主要形式有:

  借生谷:青黄不接季节,地主以高息出借稻谷,到稻黄收割后本息一并收回。息率多为40—60%。

  放青苗:春耕插秧季节,地主以40%以上重息出借谷籽,秋后收回本息。

  卖青苗:饥荒年份,贫苦农民将未黄熟稻禾估产后以对折或六折产量,出卖给地主,以度饥荒。

  封建土地制度严重阻碍了武义、宣平两县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新中国成立后,宣平县广大农民与其他新解放区农民一样,迫切要求进行土地改革,获得土地。

  二

  现年89岁的退休干部胡彬,土地改革运动开始后,进入了当时的武义县土地改革委员会,参加了武义县土地改革从试点到整籍发证的整个过程。

  胡老回忆,武义县土地改革运动,事实上是从1950年初便开始了,首先是在当时的南郊乡进行试点。4月份,他们便在当时的武义县委调研室主任由其绪带领下,进入南郊乡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一个多月后,他们兵分三路,分成三个工作队,分别进入当时的南湖、草马湖、溪南汤三个村,进行土地调查等工作。

  1950年1月,党中央就指示各地,要求新解放区及时做好土地改革的准备工作。我们这个土改试点工作,就是为全面进行土改做准备,根据党中央的规定,先搞典型试验,然后以点带面。

  土改工作队学习时,我们这些年轻的新干部,曾经不解地问老同志,以前在解放区早就分过田地,为什么现在土改还要从试点做起?他们说,那时是战争环境,现在我们取得了政权,环境不同,土改在做法上,就要摸索适应新的情况。我们好像有点明白过来,现在搞的是“和平土改”。

  1950年5月,南郊乡土改试点工作全面铺开,工作队分成工作组,进驻这个乡的三个行政村,我去了与南湖隔溪相望的草马湖村。那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还没有正式颁布,我们进村搞土改,仍按年初党中央关于做好土改准备的指示精神进行。

  “土地改革主要分四个阶段开展工作:第一阶段是宣传发动群众,整顿组织,调查研究,摸底排队;第二阶段是划分阶级成分(即地主、富农、上中农、中农、贫农、雇农等);第三阶段是没收和征收土地;第四阶段是分配土地及地主浮财,并颁发土地证。”胡彬老人告诉记者。

  土改是一场广泛的群众运动,要打消农民参加土改的种种顾虑,农民出身的组长老王,天天跑东家走西家,深入到农户家中去。

  草马湖村的土改是试点,土地调查相当细致复杂,逐户摸清土地的租佃和自耕情况,工作组力量不够,吸收村里有文化的,包括以后划为地主、富农家的子弟,和曾经在旧政权干过事的人。我们一起测算编造土地清册,常常工作通宵达旦,大家也不觉得累,都为能亲历这场前无古人的土地制度大变革感到自豪。

  土改第二步,也是关键的一步,划分阶级成分。试点工作中的划成分,采用的是评议方式,自报公议和交叉评议。学习有关规定后,自报家门,然后根据自报的成分大家公议,整个过程气氛温和。自报公议时,分别召开地主、富农会议和雇贫农、中农会议,划分出阶级成份。自报公议、审查通过后,就以村为单位张榜公布,用白纸公布地主,黄纸公布富农,红纸公布雇贫农和中农。

  划分阶级成分阶段,相对来说还是和风细雨的,真正斗争比较激烈的是没收征收工作。为了顺利搞好没收征收工作,当时县里主要是抓“两头”。一头是斗争惩办不法地主,一头是培养开明士绅、开明地主明智表态,典型引路。

  1950年6月25日,朝鲜战争爆发,第二天,美国直接参战,并且派遣第七舰队封锁了台湾海峡,气势汹汹矛头直指刚立国不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这时我们国内的土改,仍按年初党中央的决定,继续按部就班地进行试点工作。6月30日,中央正式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这时出台的土改有关政策,还是以有利于早日恢复和发展生产,加快进行国内的和平建设为主旨。

  但是,朝鲜战场形势严峻,直接威胁到中国领土的安全。9月15日,美军在朝鲜南部西海岸的仁川登陆,10月1日,正当中国庆祝建国后的第一个国庆节,美韩军队越过北纬38线,19日占领朝鲜首都平壤,战线很快推进到与中国接壤的鸭绿江边。在朝鲜政府的请求下,中国人民志愿军于10月25日,跨过鸭绿江打响了抗美援朝第一次战役。

  11月初,土改试点村工作结束,本来要作为经验向全县推广,但当副组长老高和我花了几天时间,写了工作总结上报队部时,队领导看了说:“抗美援朝已经打响了第一仗,看来我们这套和平土改的做法,当前形势下已经不适用。”

  12月初,县委召开全县三级干部大会,并列有三大内容:一是土改在全县铺开;二是进行镇压反革命运动;三是这次干部大会,也是抗美援朝动员大会,人人表决心,选派干部赴朝鲜,参加志愿军的战地服务工作。

  大会之后,我从土改工作队抽出,调到县委土改委员会机关。土改全面铺开后,做法上不再像搞试点时那样温文尔雅,而是大刀阔斧,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

  不过,在执行具体政策问题上,县委书记李树平强调,一点也不能胡来,要按规定办事。他要我成天守住一部电话机,随时解答下面区乡土改中遇到的政策问题。他说:“小胡,你除了吃饭、上厕所,睡觉也要睡在电话机旁。告诉下面,碰到政策上有疑问的事,不能自作主张,一定要请示汇报。一般的问题,你就按地委发的那本册子,根据上面的规定回答;规定上没有的,你找我们委员中的任何一位,请示后回答;如果他一人回答不了,那就开会研究,或者请示地委。”

  当时武义县土改委员会的委员,在县城的有政委李树平、县长王心斋、县委组织部长秦书田。还有一位民运部长于庆增,大部分时间下乡,县里很难找到他。

  我的那部电话机,几乎一天到晚铃声不断。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问题,问得最多的是没收地主的财产。“土改法”上第二章第二条:“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多余的粮食及其在农村中多余的房屋。但地主的其他财产不予没收。”明确规定,地主家的一般生活用具不能没收,但是这方面的问题问的就是多。

  一天,有个土改工作组电话请示:“地主家有辆自行车是否可以没收?”

  我当时就回答:“不是生产资料,不能没收。”

  电话那头又提出:“自行车可以当作运载工具,打起仗来,是否应该属于重要物资?”

  我答不上来,说:“我请示后,再答复你。”

  组织部长秦书田在办公室,我向他请示。他开始也和我的答复一样,后来觉得下面的提问也有道理,就一起去找县委书记。李树平听了后,说:“最近这方面问题碰到很多,小胡,你去把王县长请来,我们开个会研究一下。”

  会后,李政委告诉我会议决定:“现在抗美援朝战争处在关键时期,为照顾后方群众高涨的土改热情,我们认为,没收地主财产适当放宽尺度,对一些大型的生活资料,如花床、大柜,以及自行车这些东西,可以没收或者没收一部分。把这个意见报给地委同意后,就按这个意见执行。”

  土地改革的最后阶段是土地分配和复查整籍发证。土地分配,是以乡为单位计算,以村为单位落实的,采取“原耕不动,抽多补少,平两头”的方法进行分配。对一些没有地主富农,没有“公产”的小村,由乡农代会作出决议,进行抽补调剂。而土地复查和整籍发证,则让农民吃了“定心丸”,从法律上重新确定了土地、房屋的所有权。

  土地分配结束后,广大农民欢欣鼓舞,敲锣打鼓地召开庆祝大会,放鞭炮,扭秧歌,迎龙灯,舞狮子,欢庆土地还家,庆祝土改的伟大胜利。

  三

  10年前,俞源乡凡岭脚村年过八旬的祝祖根老人,面对《今日武义》记者的采访,谈起近60年前的土改,仍然激动不已:土地改革让农民翻身做主人。1950年土地改革时,祝祖根才20出头。那一年,他分到了属于自己的田地,翻身当了主人。

  那时,我们凡岭脚村属于宣平县的樊川乡。全村300多户,800多人口,田地也刚好800多亩。解放前,村里的土地基本上在地主富农手里,全村有一半左右的农民自己没有田地。要种地吃饭,只有托中保人向地主租种,等秋收以后缴租,叫做赊租田。

  当年我全家5口人,种了几亩赊租田,辛辛苦苦,早出晚归,一年忙到头,秋后租谷交出,全家只能吃瘪谷米糊。能租到赊租田的农民,每年秋后必须交给地主每亩三石大斗的租谷,一般大斗为7-8公斤。由于当时没有杂交稻,水稻产量非常低,农民们一年苦到头,等地主收租以后,就所剩无几了。有些农民收成不好甚至交不出租,第二年就租不到田种了。

  土地改革开始后,乡里派了土改工作队到村里指导,挨家挨户宣传土改方针,晚上在村委会召开全村土改会议,听取老百姓对于土地改革的意见。我因为年纪轻,读过书,被村里选为土地改革代表,到当时的上坦区去参加了土地改革大会,回来领导村里的土地改革。在村里的祠堂里召开土改大会。会场比听大戏时还热闹,很多农户拖家带口来,坐不下就站着,天井里都站满了人。

  当时凡岭脚村的土改工作开始后,农民高兴坏了,积极性非常高,三天三夜就完成了土改工作。先是召开宣传大会,然后是开老农座谈会,因为老农对村里的田地情况了解一点。最后就是就是分田造册,将二类三类的山陇田和较好的一类畈田搭配起来,按人口分给全村的农民。国民党时旧的土地证,都集中起来,送到乡里烧掉。

  土地改革后,农民们都说这下土地回了老家,再也不用去种赊租田为生。大家敲锣打鼓舞龙灯进行庆祝,比过年过节都高兴。我家5口人,分到了5亩多田地,当年生活就有了很大的改善。(详见2009年08月25日《今日武义》之《土地改革波澜壮阔》一文)

  宣平县土改,从1950年11月12日在柳城镇开始试点,到1951年7月土改复查和整籍发证结束,历时9个月。经历了土改的准备、划分阶级成分、没收征收土地、分配土地、整籍发证5个阶段。

  宣平县土改的主要准备工作。一是调查情况,宣传土改。一面深入调查,摸清农村情况;一面广泛开展宣传,组织干部和农民积极分子学习《土地改革法》和《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以及中共中央领导人关于土改的讲话,明确土改的目的和意义、方针政策、步骤方法。在农民中响亮提出“肃清土匪,迎接土改”、“搞好秋收征,准备土改”、“组织起来,开展土改”的口号。二是组织准备。从县委到乡镇,逐级建立了农民协会和土改委员会。1950年7月至10月,层层开展培训干部,组织土改工作队,形成了一支以农会干部和土改工作队队员为主体的骨干队伍。培训干部分省、地、县、乡四个层次展开。从1950年5月开始,宣平县一部分人到省委行政干校学习,一部分人到丽水地委干校学习。在县、乡两级,则采取以干待训和以会代训的方法,通过参加试点、县干部大会和乡农民代表会进行培训。三是整顿思想作风,改造乡村政权组织。1950年7月至9月,在县、区、乡的脱产干部中开展整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干部鉴定;对非脱产的乡干部和村干部,则在总结秋季征粮、剿匪反霸、组织农会和民兵等三大任务的基础上,开展评选模范活动,表彰先进,清除不法分子。1951年1月10日至12日,召开了以土改为主要议题的宣平县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宣传土改,部署土改,号召一切赞同土改、拥护土改的开明士绅,结成广泛的农村土改统一战线。四是做好土改的试点工作。全县抽调了部分机关干部和计划首批开展土改的10个乡(包括柳城镇)的干部共31人到柳城镇试点,采取以重点带副点的办法,边学边干,做一步带一步。10月6日进点,11月10日试点结束。11月12日其余9个乡50个村即召开农民代表会,进入土改。

  柳城土改试点工作取得了很多经验,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是没有放手发动贫雇农向地主、恶霸开展面对面的诉苦斗争。由于农村地主阶级的势力没有彻底清除,结果出现部分地主妄想变天、贫雇农不敢分田的情况。柳城发现有的地主记变天账,有的地主疏散财产,有的地主拒交旧地契,有的地主甚至公开威胁贫雇农明分暗还,使土改试点工作流于形式。后来,根据上级指示,通过土改复查进行补课,纠正了这一偏差。

  划分阶级成分是土改第二阶段。由于借鉴了柳城试点工作的经验教训,这个阶段工作进展很快。柳城土改试点划分阶级成分花了13天,到了其余乡镇,速度快的只要3天,慢的只要4—5天。

  划分阶级成分,分自报公议、审查通过、张榜公布三步进行。在实际操作中,一般先划地主、富农的成分,后划贫雇农和中农的成分。自报公议时,分别召开地主、富农会议和贫雇农、中农会议。在地主、富农会议上,吸收贫雇农积极分子和农民协会代表参加,先由地主、富农自报自己属于哪个阶级成分,然后由贫雇农积极分子和农民协会代表评议。评议时,地主、富农不服,可以提出申辩,讲明理由。多数地方一次会议就能自报评议完毕,然后由乡农会和土改工作队审查通过。对疑难成分,报经县委审定。贫雇农、中农划分阶级成分,一般都在农会小组里自报。首先进行阶级路线、阶级政策的教育,强调贫雇农、中农是一家,教育贫雇农要主动团结中农,教育中农要紧紧依靠贫雇农。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对照划分阶级成分的政策条款,进行自报,最后鼓掌通过。自报公议、审查通过以后,以村为单位张榜公布村民阶级成分,用白纸公布地主成分,用黄纸公布富农成分,用红纸公布雇农、贫农和中农成分。

  没收征收工作是在划分阶级成分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没收征收具体政策执行的。按照《土地法》的规定,属于没收的,一是地主的土地、耕牛、农具和多余的粮食、房屋;二是半地主式富农出租的土地。属于征收的,一是祠堂、庙宇、教堂、学校和社会团体在农村的土地(公田);二是工商业家在农村的土地和原由农民居住的房屋;三是富农出租的土地。

  为了顺利搞好没收征收工作,普遍采取抓“两头”方式。一头是斗争惩办不法地主,一头是引导开明士绅、开明地主主动表态,主动交出田产等。宣平县云华乡特意安排一天时间召开乡农代会,集中21户地主参加旁听。当天上午,由该乡开明士绅陈豪上台表态,讲明自己家里的土地、房屋,都是剥削来的,本来就是劳动人民的血汗结晶;实行土改,就是“土地还老家”,是实现“耕者有其田”,摧毁农村封建制度的根本所在。陈豪在会上主动列出土地、房产清单,交出田契,请求乡农会予以没收并分给农民。当天下午,云华乡召开斗争大会,有34名农民代表上台控诉地主罪行,当场扣押了4名不法地主,震动了全乡。

  土地分配阶段,强调贫雇农要团结互让,合理分配。与此同时,严格组织纪律,严禁干部、积极分子贪污受贿,多分多占。没收征收的土地、房屋、农具、耕牛、粮食及其分配方案,全部张榜公布,做到民主分配。具体分配土地时,以乡镇为单位计算,以村为单位落实,采取“原耕不动,抽多补少平两头”的方法进行分配。对一些没有地主富农、没收征收对象的小村,由乡农代会做出决议,由乡镇进行抽补调剂。

  土地分配结束以后,全县农民欢欣鼓舞,各村均敲锣打鼓地召开庆祝大会,庆祝土改的伟大胜利。在各村庆祝会上,土改工作队长、乡农会主任、乡长都到会讲话,号召翻身农民积极参军抗美援朝,制定爱国公约和生产计划。

  复查土改和整籍发证,是土改的最后阶段。1951年1月,宣平县开始土改复查,3月份开始整籍发证。土改复查确保了土改质量。整籍发证工作业务性比较强,全县除了抽调粮食、财政部门干部参加以外,还聘雇了社会力量175人参加。逐乡逐村进行清理、核对、登记、造册,直至烧毁旧契,颁发了土地证。整籍发证,让全县农民吃了“定心丸”,从法律上确定了农民土改土地、房产的所有权。

  1950年,武川大地上的劳动人民欢呼雀跃。伟大的土地改革,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耕者有其田”。这一场伟大的土地改革中,群众发动之充分,各项工作之扎实,规模之大,效果之好,都是空前的。土改中,武义县共没收、征收的土地228750.513亩,其中田148627.654亩,地4049.196亩,山76093.663亩,除保留部分机动外,全部分给了雇贫农和少地的中农。全县有24532户,83974人分得了土地。

  宣平县为时9个月的土改运动,彻底摧毁了宣平大地上执行了几千年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宣平农民历史上第一次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据统计,宣平县共没收、征收地主、富农及公田56012亩,房屋2767间,粮食83.35吨,耕牛436头。有12589户雇农、贫农、中农和其他少地农民分得了土地、房屋和家具,占全县总农户数的70.3%。土改在没收地主土地、财产的同时,也分给地主一份土地和生产资料,给以生活出路,促其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土地改革废除了农村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从根本上结束了延续了几千年的封建土地制度,实行了农民土地所有制,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掀开了农村发展新的一页。

  作者: 初审:张莹,终审:周子恒 编辑:张铖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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