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近些年来,美丽乡村建设让我县乡村的面貌从陈旧走向生趣盎然,换了新颜。但在乡村建设中,除了要扮靓乡村的“形”,打造洁美家园,还要兴盛乡村文化,激活传统乡村之魂。日前召开的乡村振兴推进会,提出“切实提高群众文明素养,激活农村活力”的要求,就是要注重乡村“形神兼具”,在追求物质充裕的同时,还要在传承发展中提升农耕文明,让更多群众获得精神上的富足。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文化发展相对滞后的问题日益显现,许多丰富多彩的民俗活动、传承千百年的传统技艺等文化资源逐渐流失,农村文化设施、人才、资金相对匮乏。乡村振兴离不开文化振兴。提升群众文明素养,丰富乡村文化内涵,激发乡村发展活力,让乡村更美丽,体现了群众的愿望,回应着时代的呼声。
重拾乡村文化自信。复兴乡村文化,就是让“乡愁”切实落地,让传统文化延续下去。民俗文化能够凝聚民心、教化人心,是情感的纽带,能够提升乡土生活的幸福感。我县拥有擎台阁、“迎大蜡烛”、花灯花轿、武义昆曲等各具特色的文化遗产,这些文化资源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凝聚了群众的精神寄托、生活智慧、风俗习惯。留住乡愁,振兴乡村,应当把沉淀在农村中的这些文化基因尽可能地挖掘出来,在现代语境下开展活态保护和传承,恢复乡村的历史质感,满足群众多样化的文化需求,提高群众的归属感、自豪感、责任感,守住乡村的根基,重拾文化自信。
焕发乡村文明气象。在我县,“道法自然”、“崇德向善”、“仁义忠孝”等为群众所认同、所遵从的价值观,也为生活在乡村的人提供精神上的滋养。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可以从这些传统价值观中汲取养分。通过积极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并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不断激发群众的文化自觉,提振群众精气神。还可以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旗帜鲜明地引导群众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发挥群众在文化建设、管理和共享中的积极作用,孕育良好风尚。
打造乡村文化品牌。在挖掘乡土文化的同时,还要把特色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唤醒这些沉睡的资源,以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来激活乡村文化元素,打造充满活力的公共文化空间。通过转变传统的发展基因,让人才、商业、创意,借千年乡土文化进入乡村,汇聚起新的发展动能。当这样的村落星散开来,充满希望的田园乡村就不再是梦。
新时代新起点,只有为乡村持续发展注入更多“活水”,不断提升群众文明素养,让乡土文化温润乡村“精气神”,才能让乡村真正焕发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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